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集团清港分院电梯采购项目已由相关部门批准,招标人(项目业主)为******集团清港分院,建设资金由财政专项安排解决******有限公司进行招标代理。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2.1.1 ******集团清港分院电梯采购项目,工程位于玉环市清港镇,总建筑面积约2520.39m²,辅助用房建筑面积2475.09㎡,地上建筑面积2344.24㎡,地下建筑面积130.85㎡,建筑层数4层,建筑高度16.55m;共3台(2台1.6T医用电梯(有机房)、1台250kg杂物电梯(无机房),具体详见清单);
2.2 本次工程招标控制价:人民币618300万元;
2.3 招标范围:本次招标为交钥匙工程,投标人需按现场踏勘的实际情况、技术规格书、招标人提供施工图纸的要求完成3台电梯(2台1.6T医用电梯(有机房)、1台250kg杂物电梯(无机房),具体详见清单)的设备、材料、产品设计(包括二次深化设计)、制造、包装、运输、装卸、现场设备保管、吊装、二次搬运、井道改造及加固、门洞开凿、脚手架、预埋件、井道照明、护栏、机房专用爬梯及底坑爬梯、主机搁梁、导轨安装、电缆、轿厢装修费用(含不锈钢门套、铝合金门槛等)现场安装、安装过程中安全措施(三宝四口、五临边的安全措施规范执行)、清除安装过程中产生的垃圾、产品保护、对已完工程的成品保护、安装完毕后的成品保护、调试及试运行、备品备件、有关行业主管部门验收(第三方检测检验)、培训、售后服务、保险、质量保修、交付实际使用单位前的安全防盗防护工作;
2.4 本次招标分为:一个标段;
2.5 计划工期:配合总承包,交货周期不超过60日历天(从招标人进场通知之日起算),安装周期不超过30日历天;
2.6 质量标准:合格。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电梯制造商或其授权代理商(代理商须持有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
3.2投标产品制造商须具有《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电梯)【乘客电梯C级及以上】或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电梯制造(含安装、修理、改造):曳引驱动乘客电梯】;
3.3电梯安装单位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电梯)【曳引与强制驱动电梯C级及以上】或《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电梯安装(含修理):曳引驱动乘客电梯】或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电梯制造(含安装、修理、改造):曳引驱动乘客电梯】。
3.4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允许电梯制造商或其唯一授权代理商和电梯安装单位组成联合体(联合体牵头人须为电梯制造商或其唯一授权代理商);
(2)组成联合体的各方总数不得超过2家单位;
(3)组成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与其他单位组成另外联合体参与本项目的投标;
3.5所投电梯均须为同一品牌合格产品。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申请人,请在玉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col/col******/index.html)网站的“乡镇(部门)自行交易信息”公告附件处下载招标文件等。
4.2 招标人不统一组织,现场踏勘和召开投标预备会,投标人视需要自行前往现场进行踏勘。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2025年3月4日09时30分,递交地点为浙江省玉环市公证处(浙江省玉环市泰安路312号财富中心5号楼15层)。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玉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乡镇(部门)自行交易信息”网站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集团清港分院 |
******有限公司 |
联 系 人:蔡先生 |
联 系 人:施小秋 |
电 话:****** |
电 话:057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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