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限公司丰都分公司
劳务外包服务项目
******有限公司丰都分公司劳务外包服务项目已具备竞争性比选条件,项目业主******有限公司丰都分公司,采购资金来自业主自筹,诚邀各潜在比选申请人参与投标。
1.******有限公司丰都分公司劳务外包服务项目。
2.服务内容及要求:
(1)负责办理各类人事手续 (包括但不限于招聘、入职、离职,劳动合同签订、续签,保险新增、减少,职工退休)等手续;
(2)负责劳务外包员工的管理;
(3)负责劳务外包员工的工资核算及发放,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以及社会保险费用、意外伤害保险的购买缴纳;
(4)负责劳务外包员工工伤申报、认定、伤残等级鉴定及理赔等事宜;
(5)提供劳动法律事务咨询服务,解决各类纠纷;
(6)处理各类突发事件;
(7) 提供其他人力资源相关服务。
2.外包范围:搬运、装卸、加工、电工、清洁(定向瑶溪库)、门卫(定向瑶溪库、新城库)等工种劳务外包。
3.工作地点:瑶溪库、新城库、丰都库及招标人因工作需要另行指定的其他工作地点。
4.劳务人员保险:由比选申请人为劳务人员办理团体意外伤害险、社会保险及其他保险并缴纳保险费用,每名劳务人员因意外伤害的保险赔付金额不低于100万元。
5.服务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2年,合同内容详见附件《劳务外包服务合同》。
6.履约保证金:签订合同前,中标人须向招标人缴纳履约保证金10000.00元(大写金额:壹万元整),协议履行期间未出现任何事故或违约行为,合同期满后招标人在三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注册资本≥500万元);
3.应持有有效期内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颁发有效的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或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提供上述许可证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4.业绩要求:
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独立完成至少3个装卸业务、搬运业务的外包项目服务业绩(需至少1个国有企、事业单位服务合同)。(注:须提供合同协议的复印件或扫描件,并加盖比选申请人公章。)
劳务外包管理费控制价费率 : ≤12%;管理费记取基数为劳务人员的劳务费用,劳务费用的记费标准及金额由招标人提供。该劳务外包管理费为含税价,包含安全费、管理费、保险费用、培训费、风险金、税费等所有费用。比选申请人的竞标报价均不得超过劳务外包管理费控制价费率,否则将视为无效竞标。
******有限公司官网(******/)上发布。愿意参加的比选申请人,自2025年2月24日至竞争性比选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自行前往下载。不管比选申请人是否下载,均视为已知晓竞争性比选文件的全部内容和有关事宜。本项目不需要报名,直接投标。
******有限公司丰都分公司207******街道丁庄村8组111号)
(三)竞争性比选文件投标截止及开标时间为:2025年3月3日下午15:00时,逾期收到的或不符合规定的文件恕不接受。
(四)投标
1.投标方式。本项目采用现场投标或邮寄投标两种方式。(1)采用现场投标的,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本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持投标文件一套(含投标报价书原件、营业执照复印件、资质证书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等有关资料,须装订成册)到投标地点投标,投标文件中所有复印件均需加盖投标人公章。投标文件须装入档案袋,档案袋密封后四角加盖投标人公章。投标人不按规定封装投标文件视为废标。(2)邮寄投标所需资料与现场投标资料相同,采用邮寄投标的投标人须考虑投递迟延风险。(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2.投标地点:******有限公司丰都分公司207******街道丁庄村8组111号,火车站背后)
3.投标截止时间:2025年3月3日下午15:00时前,凭投标保证金进帐单及报名费递交《投标文件》报名。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4.开标时间:招标人暂定于2025年3月3日下午15:00时组织开标,并当场宣布开标结果。
六、投标保证金
1.投标保证金:5000.00元(大写:伍仟元整)
2.******银行转账至招标人指定的如下账户:
******有限公司丰都分公司
******银行丰都县支行
账号:****** 0001 00000 463011
3.投标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2025年3月3日下午15:00时前。
4.保证金退还方式:在正式结果公布后,第一到第三中标候选人待公示期结束合同签定后,在2个工作日内退还至投标人,未中标者在施工合同签订后2******银行转账路径无息全额退还。
1.竞争性比选申请文件组成:
(1)报价函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
(3)有效的营业执照
(4)经营许可证
(5)业绩资料
2.密封要求:
将竞争性比选申请文件密封到一个封套中,再在封套上写明以下内容:
《******有限公司丰都分公司劳务外包服务项目》竞争性比选申请文件
比选申请人: (盖单位章)
在2025年 月 日 时 分前不得开启
3.份数要求:竞争性比选申请文件一式两份,其中正本一份,副本一份,每套纸质竞争性比选文件须在封面清楚地标明“正本”或“副本”的字样,副本应为正本的完整复印件,副本与正本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
4.各比选申请人应根据本次竞争性比选的具体要求,编制规范的竞争性比选申请文件(竞争性比选申请文件,要求填写规范,密封完好并在封口处加盖公章,所有竞争性比选申请文件均只能作一次性提交,提交后不得更改。)
1.评标办法采用低价中标法。
2.招标人收到三家(含)以上的投标文件即组织开标,按劳务外包管理费控制价费率报价由低到高评选取前三名为中标候选人,劳务外包管理费控制价费率报价最低者即为第一中标候选人。中标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中标后不按时签约的,取消中标资格,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并向第二中标候选人发送中标通知书,依次类推。劳务外包管理费控制价费率报价相同的情况下,与招标人有劳务外包合作关系的优先选择。
3.******街道丁庄村8组111号)。中标公示期结束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签订合同,中标后不按时签约的,取消中标资格,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招标人可以重新确定第二中选人。
4.******有限公司丰都分公司
1.重新比选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招标人将重新进行比选:
(2******委员会评审后否决所有投标的。
(3)经评选后,如合格的比选申请人少于3******委员会可以否决全部投标,招标人将重新组织比选;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2.二次比选和不再比选
开展二次比选时,比选申请人仍少于3个,按法定程序开标和评选,确定中选人。
比选申请人认为本比选公告和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伤害的,可向招标人以书面形式提出质疑。比选申请人对本比选公告提出质疑的,应在本比选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内提出。比选申请人对中标结果提出质疑的,应当在中标公示期内提出。提出质疑的应当是参与所质疑项目投标活动的比选申请人。质疑函应写明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事实依据及必要的法律依据。质疑函应当由比选申请人法定代表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招标人在收到比选申请人的书面质疑后视具体情况处理或答复。
******有限公司丰都分公司监督法务部,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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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街道丁庄村8组111号
联系人:宋老师
电话:******/023-******
公告发布时间:2025年2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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