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荡镇丽庄景苑(暂名)公寓房项目设计招标公告
编号:沈招2024-47号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沈荡镇丽庄景苑(暂名)公寓房项目已由******改革局以项目代码2410-330424-04-01-431815批准开展前期工作,招标人为******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业主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沈荡镇丽庄景苑(暂名)公寓房项目设计。
2.2建设地点:位于沈荡镇。
2.3建设规模:总用地面积3161.62平方米(折约4.74亩),总建筑面积约3400平方米。拟建设一幢6层多层住宅、1幢配套用房、门卫,同步建设雨污水管道、绿化、停车场等相关配套设施。
2.4招标范围:沈荡镇丽庄景苑(暂名)公寓房项目设计,包括方案设计(含估算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初步设计(含概算编制)、施工图设计(含概算调整)、绿色建筑与建筑节能设计、基坑围护设计、设计调整、日照分析(第三方检测)、报批配合、施工配合、验收配合、后续服务等。
2.5设计周期要求:总设计周期45日历天。
①合同签订后10日历天内完成方案设计和优化;
②方案确定后15日历天内完成初步设计及最终优化并提供报批稿;
③初步设计审查通过后20日历天内完成施工图设计。
3. 投标人资格条件
3.1凡参加本次投标的投标申请人必须具有以下资质: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能力,拟派项目负责人具备二级及以上注册建筑师资格。详见本公告附表“资格审查强制性资格条件标准”。
3.2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本工程实行资格后审,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11月12日 9时00分至2024年11月25日14时00 分登录新点电子交易平台(海盐专区)(******/)自行下载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
5.现场踏勘与投标预备会
5.1 现场踏勘时间: / ;地点: / 。
5.2 投标预备会时间: / ;地点: / 。
6.投标保证金和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保证金:3000元,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支付。
6.2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24年11月25日14时00分,地点为******办公室四楼405会议室(地址:沈荡镇镇中南路(镇政府对面))。
6.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及相关信息在嘉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嘉兴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海盐))******/col/col******66/index.html、新点电子交易平台(海盐专区)(******/)上发布。投标单位请在新点电子交易平台(海盐专区)(******/)登录入口上操作。
8.联系方式
招标人:******有限公司
地址:海盐县沈荡镇
联系人:陆彬彬
电话:0573-******
招标代理机构:******有限公司
地址:******街道兴业路东、谢家路西银都大厦10楼西
联系人:张陈达
电话:0573-******
2024年11月12日
附表:资格审查强制性资格条件标准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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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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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格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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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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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业执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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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提供加盖投标人公章的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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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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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质等级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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凡参加本次投标的投标申请人必须具有以下资质: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丙级及以上资质。(提供加盖投标人公章的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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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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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负责人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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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有二级及以上注册建筑师资格。(提供加盖建筑师执业章的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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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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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组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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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确项目负责人及各分项专业负责人,作为本项目班子成员(提供相关证书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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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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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外进浙备案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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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外企业须提交有效期内的《省外企业进浙承接业务备案证明》或 “浙江省勘察设计行业四库一平台信息系统”备案网页截图或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备案网页截图(提供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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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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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被限制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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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没有被有关部门限制、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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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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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合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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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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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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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强制性资格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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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列入“失信惩戒”记录。(提供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日内任意时间的“信用中国”网站(************委员会核实的查询结果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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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委员会按以上《资格审查强制性资格条件标准》每一项进行核查,如有一项不符合要求,则投标人的资格审查不通过,对不通过的投标人其投标文件不再进行后续评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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