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污染地块土壤环境管理办法》(第42号令)及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现将2023(TP)-25号地块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报告及评审意见公示如下:
地块名称:2023(TP)-25号地块
地块地点:四川省眉山市天府新区锦江镇
******资源局
地块基本情况:2023(TP)-25号地块位于四川省眉山市天府新区锦江镇,地块规划占地面积为2361.54m2(3.54亩),主要由零售商业服务设施、绿化带、道路组成,零售商业服务设施主要为金华农贸市场停车场、建材售卖点、洗车场、汇丰汽修厂(兼农副产品储存、加工及运输)、天天副食品经营部、馋嘴烧烤店,目前均正常运营中。金华农贸市场停车场于本调查地块内占地面积约1033.5m2,建设于2019年,历史阶段为农用地。建材售卖点分为两处,为同一使用权人,一处进行水泥、河沙、石板成品售卖(1#建材售卖点),于本调查地块内占地面积约337.7m2,曾作为停车场使用,历史阶段为空地;一处进行装修涂料成品售卖(2#建材售卖点),于本调查地块内占地面积约55.2m2,历史阶段为民房。洗车场建设于2015年,于本调查地块内占地面积约214.3m2,历史阶段为空地。汇丰汽修厂建设于2015年,仅进行汽车基础保养、补胎业务,不涉及喷漆、烤漆、电池维修等工序,于本调查地块内占地面积约325.5m2,于2020年开始进行农副产品储存、加工及运输业务,且基本不再进行汽车基础保养、补胎业务,历史阶段为民房。天天副食品经营部于本调查地块内占地面积约13.6m2,历史阶段为民房。馋嘴烧烤店于本调查地块内占地面积约14.4m2,历史阶段为民房。
报告主要结论:
1、该地块地下水检测结果显示,地块内地下水样品的检测结果和清洁对照点的检测结果相比,地块内地下水监测结果与清洁对照点无明显差异,且均满足《地下水质量标准》(GB/T 14848-2017)“表1”“表2”Ⅳ类标准限值,石油类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表1”Ⅳ类标准限值。
2、该地块土壤检测结果显示,地块内土壤样品的检测结果和清洁对照点的检测结果相比,地块内土壤样品的所有检测指标与清洁对照点无明显差异,且均满足《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 36600-2018)“表1”“表2”中第二类用地的筛选值标准及《四川省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DB51/ 2978-2023)中“表1”第二类用地的筛选值标准,且所有土壤样品中特征污染物的检出浓度均未超过筛选值的80%。
综上所述,从环境角度考虑,2023(TP)-25号地块地块不属于污染地块,无需开展后续土壤环境详细调查工作,可进行下一步开发规划及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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