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限公司受丽水市莲都区生态林业发展中心的委托,对******农村局需移送的涉嫌林业刑事案件技术鉴定******有限公司开标室,超过报价时间后概不收取。
一、采购项目概况:
1.项目地点:莲都区范围内
2.详细地址:林业刑事案件发生地
3.服务期限:一年
4.项目采购内容:
(1)丽水市莲都区管辖范围内森林火灾、盗伐、滥伐、毁坏林木林地、非法占用林地、野生动植物和古树名木等涉林案件的技术鉴定(不含重新鉴定)。
(2)工程量调整系数:每宗涉林案件采伐林木蓄积在50立方米内或林地面积100亩内的,按中标基价计算技术服务费;采伐林木蓄积在50-100立方米或林地面积在100-150亩的,增加0.2的计价系数,即按基数的1.2倍计算技术服务费;采伐林木蓄积在100-150立方米或林地面积在150-200亩的,增加0.4的计价系数,即按基数的1.4倍计算技术服务费;采伐林木蓄积在150立方米以上或林地面积在200亩以上的,增加0.6的计价系数,即按基数的1.6倍计算技术服务费。
(3)服务完成期限要求:接采购人通知后12小时内及时赶到指定地点;接通知后7日内出具鉴定意见。
(4)鉴定报告要求:根据有关法律法规政策和技术规程出具面积数量等结果,对案件发生现场的林业生产条件和植被恢复状况进行调查评估,并测算恢复植被和林业生产条件所需费用。
(5)质量要求:严格按照国家林业和草原局有关技术规定和《浙江省森林资源规划设计调查技术操作细则》等技术要求,做到现场调查程序规范,数量计算依据充分,鉴定意见客观、公正、科学。
(6)根据需要出庭作证。
(7)自备勘察图件。
(8)安全第一,必须做到安全生产。在技术鉴定过程中务必做好森林火灾和人身安全防范工作,由供应商鉴定人员引发的森林火灾或供应商鉴定人员受到人身伤害等事故,均由供应商承担责任,与采购人无关。
5.人员要求:(1)技术人员要求:拟派本项目总人数不少于3人,每宗涉林案件鉴定由2名林业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专业技术人员组成,其他专业技术人员应取得初级及以上的林业专业技术职称;
(2)供应商需提供技术人员近3个月连续在本单位社保证明。
6.付款方式:技术鉴定费按半年度结算,采购人凭供应商提供的统一税务发票和经采购人认可的案件鉴定清单结算支付,结算单价按成交单价结合下列规定进行结算,数量按实计取:
1、每宗涉林案件林木蓄积在50立方米内或林地面积100亩内的,按成交基准价计算技术鉴定费;
2、涉案林木蓄积在50-100立方米或林地面积在100-150亩的,增加0.2的计价系数,即按基数的1.2倍计算技术鉴定费;涉案林木蓄积在100-150立方米或林地面积在150-200亩的,增加0.4的计价系数,即按基数的1.4倍计算技术鉴定费;涉案林木蓄积在150立方米以上或林地面积在200亩以上的,增加0.6的计价系数,即按基数的1.6倍计算技术鉴定费。
二、确定成交供应商的方式
通过询价方式确定成交供应商。
三、最高限制单价
本次采购最高限制单价为7000元/件,报价包括但不限于人工费、材料费、代理服务费、交通费、利润、税金及政策性文件规定及合同包含的所有风险、责任等全部费用。供应商应列入而未列入其中的费用,均视为已包含在内,风险由供应商承担。
四、供应商资格条件
资质类型及等级要求:林业调查规划设计资质(丙级)及以上。
五、供应商需提供材料
营业执照、资质证书、2023年1月1日(以签订时间为准)至询价截止时间具有类似项目业绩并提供合同或委托书、拟派项目组人员职称证书及社保证明(至少3人)、报价函等。
六、确定成交供应商的方式
本次评审方法采取最低评审价法。询价小组从质量和服务均能满足要求的供应商中,按照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提出1名成交供应商,若出现两个以上相同的最低报价时,按供应商的同类项目业绩、资质等级、技术力量、工作开展的方便程度、交纳社保人数以及服务质量承诺等综合因素确定成交供应商。
七、询价小组
由代理机构组成询价小组,丽水市莲都区生态林业发展中心委派一名监督员。
八、联系方式
1.采购人名称:丽水市莲都区生态林业发展中心
项目负责人:王军林 联系电话:******
质疑联系人:陈颖 联系电话:******
地址:丽水市莲都区解放街209号
******有限公司
项目负责人:泮良英 联系电话:****** 传真:******
质疑联系人:周 毅 联系电话:****** 传真:******
地址:丽水市莲都区人民街403号3楼
附件:报价函
采购人:丽水市莲都区生态林业发展中心
******有限公司
2025年6月5日
附件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