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限公司对 沙坪坝区市政工程处东部食堂食材配送服务 项目采用竞争性比选方式进行采购。 欢迎符合资格要求并有供货能力的供应商踊跃参与。
一、项目名称及数量 (项目总预算: 460,000.00 元) (专业领域: 食材、农副产品 )
- 包1(标的物种数:1) 包合计:460,000.00 元
目录/需求描述 | 采购预算(元) | 数量 | 小计(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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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食品和饮料批发服务 需求描述 详见竞争性比选文件 | ¥460,000.00 | 1(项) | ¥460,000.00 |
二 、供应商资格要求 (参加投标(报价)的供应商必须在“ 行采家 ”服务平台注册,成为正式供应商。)
- (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 (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 (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 (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 (5)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 (6)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投标(报价)时间
- 投标(报价)开始时间:公告发布之后
- 投标(报价)截止时间:2024-09-26 14:30:00(北京)
四、投标保证金
- 无
五、投标(响应)文件要求
- 文件必须上传:是
- 文件上传说明:
/
六、商务条款
- (一)交付时间:详见竞争性比选文件
- (二)交付地点:详见竞争性比选文件
七、其它要求
- (一)中标(成交)原则:在符合项目要求的供应商数量不少于“3家”的前提下,按综合得分最高的原则推荐中标(成交)供应商。
- (二)采购异议处理:
1、供应商对采购文件中供应商特定资格条件、技术质量和商务要求、评审标准及评审细则有异议的,应及时向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提出。
2、供应商对成交结果或中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成交预公示发布之日起三个日历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并附相关证明材料。
3、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收到供应商书面异议后两个工作日内,通过补遗方式对异议进行答复。
4、对于供应商弄虚作假、恶意中标或中标后不履行服务承诺等不良行为,采购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或扣除全部保证金。情节严重者,直接列入“违法失信行为名单”公开曝光。
八、联系方式
采购执行方
- 单位名称:******有限公司
- 联系人:谭焱
- 联系电话:******
采购需求方
- 单位名称:重庆市沙坪坝区市政工程处
- 联系人:王老师
- 联系电话:******
免责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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